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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家庭年幼子女的需要

當兩夫妻面對離婚,如何可以做到和平協商,處理好子女管養、生活費、資產分配等安排呢?過程又需要如何聆聽及考慮子女的需要?父母離異期間,6-12歲及13歲-17歲的孩子有什麼心理及照顧上的需要,父母需要多加考慮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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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觀看短片及答對簡短測驗問題後,可下載聽講證書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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